军队文职人员,全称“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”。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,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。他们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、非直接参与作战,且专业性、保障性、稳定性较强的岗位。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、履行相应的义务,同样享受军人优先的待遇。
主要是负责行政类的工作,比如在机关、综合保障部、司令部等岗位。对应的岗位大概是参谋、干事、助理及军事代表等。
有大部分在院校、科研机构或者医院,主要是从事科研、医疗等工作。对应的岗位大概是医生、研究员、讲师、编辑、会计师、审计师等
负责事务性的工作,比如司机、厨师、打印员、护理员、卫生员等,工作难度并不大,只要有相应的技能就可以胜任,所以这个要求比较低一般是大专。